校医院工作制度

2019-08-20 部门规定

校医院工作制度

1.负责制订校医院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;

2.负责师生员工常见病的防治工作;

3.负责师生员工日常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;

4.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,及时上报疫情;制定并做好流行性、突发性疾病防治预案及防治工作;

5.参与教职工、离退休人员的体检工作,负责新生的体检工作并建立健康档案;

6.做好学生因病休、复、退学的审核工作;

7.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、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、检查工作;

8.负责药品的采购和日常使用管理。

9.负责大学生门诊医疗保险工作;

10.负责全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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